第(3/3)页 利用了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手段,带走了尸体。 潜逃了! 为什么会有这个猜想? 半年前。 富豪把自己的公司、股份、名下不动产什么的,全都变卖。 约13亿。 通过银行存取记录发现,富豪把这笔钱全部取出。 下落不明。 思来想去,也只想到了这么一个可能,潜逃出国! 可是,这起案件是七名警王在侦办。 哪怕想到这个可能,也感觉出了这起案件很不对。 并且还找出了无数个疑点,找出各种各样的异常。 怎么看,怎么觉得这起案件非常奇怪。 可是,却查不到这个不对劲儿的点在什么地方。 真的只是杀人碎尸藏尸,而后畏罪携款潜逃吗? 最后。 特案调查组总结出三个最大的疑点。 1,鲁米诺试剂,富豪为何知道这东西,又是怎么搞到的,他凭什么懂得反侦察清理现场手段? 2,这是一个身家十位数的富豪,能拥有这种财富的人,会没有脑子和手段吗?他为什么要亲自动手杀人?合理吗? 3,尸体和富豪双双人间蒸发,如果这是富豪干的,他凭什么精通这种本事,又是如何做到离开那座布满监控的涉案小区而不被人发现? 可是不管他们怎么调查,都再也找不到线索了。 当然。 这起案件以目前的证据完全可以定性为富豪杀人案。 可是特案调查组能甘心? 这特么不是在侮辱他们这些警王的智商吗? 但案件过去了这么久,如果再不给上级一个交代。 那上级可就要给他们一个交代了。 这也是为什么魏华会对肖牧说,再不破案。 赵晓棠他们有可能都要挨处分。 轻则批评记过、给予严厉警告。 重则降级调离、或者结束警察生涯。 当然,第二种情况基本是不会发生。 这些警王过去的功劳摆在那里。 可是他们不甘心。 还有种被人把脑瓜子按在地上摩擦的愤怒感。 也找了无数朋友、同行过来帮忙。 可惜都没有办法找出真相。 然后,肖牧来了!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