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七五章 不出意外的意外-《这个酒店不住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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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小凌正发愣呢,突然,大门口又闯进一个人来。

    小凌定睛一看,咦,这人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。

    但又一时想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人说做生意,必须要有好记忆力。

    能记住人的面,能记住人的名儿,能记住人和自己的嗜好和交情。

    只有这样,才能做得好生意,才能做得长生意。

    特别是做旅馆行业的,迎来送往多少客,怎能记住每一个?

    所以,做得好的旅馆老板,都是那条街上脑袋最大的仔。

    那么,这人是谁呢?

    “您好。”小凌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记不住没关系,当第一次来,该有的礼貌是要有的嘛。

    “老板娘,我找个人。”

    那人说话,带着点口音。

    不似本地人。

    “您要找人的,是住我们店里的吗?”

    做酒店行业,经常会有这样的人。

    要找的,基本上是住店的。

    而且,一般不是什么好事。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不好意思,我们不能泄露客人信息的。”小凌严词拒绝。

    “那,我住店吧。”那人马上改口。

    问题是,能让他住进来吗?

    让住吧,怕万一出事了就不好了。

    不让住吧,又好像不太合适。

    正犹豫呢,那人便递上了身份证,和一张纸。

    身份证没什么特别的,不是本地的一个地方的人。

    倒是那张纸,引起了小凌的好奇。

    这是一张刑满释放证明书。

    呃,这个,我也没弄过啊。

    能不能给入住呢?

    小凌接过身份证,不对不对,这身份证也是老式的。

    根本就不行好吗?

    小凌将身份证和刑满释放证明书,退还给客人。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您的这个材料,我们系统识别不了,要不您到派出所开个证明?”

    那人一下有些怒气了。

    脸都红了。

    “我们镇上的派出所,离这里不远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在别人店都艰住,在你这里不行?”

    那人拳头都握起来了。

    “这个我也没办法啊。电脑不能识别,我也不会弄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会弄,你开什么旅店?”

    “信不信我把你店给砸了?!”

    那人脖子都红了。

    “你把我店砸了不就更住不了了吗?”小凌也加重了语气。

    可能是声音大了,隔壁在等着自己的卡门和赵文,也赶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什么情况?”

    小凌把情况大致说了一下。

    于是,赵文又发动了他的开光的嘴,把客人劝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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